旅游分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发布人:旅游管理学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6-11-01   浏览次数:12

 

     辅导员负责旅游分院学生工作思想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生日常管理、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学生资助与勤工助学、学生奖励与惩处、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组织实施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2.组织实施学生职业理想教育。

    3.组织开展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

    4.学生思想动态调研。

    5.组织实施学生教学计划内的社会实践活动。

    6.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生党员教育。

    二、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1.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建档。

    2.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

    3.学生心理咨询。

    三、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1.抓好二级管理、组织、知道、协调各班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好考核工作。

    2.负责新生军训、入学教育等工作。

    3.组织且考核各班学生开展的各项活动,并组织参加系内外的各项文体活动、劳动及其他公益活动。

    4.做好全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系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日常文明行为教育与管理工作。

    7.负责学生证件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保险工作。

    9.负责学生信息统计工作。

    10.深入学生班级、寝室调查研究,掌握学生动向,预防和及时准确地处理学生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故。

    11.会同公寓管理中心开展学生寝室文明建设。

    12.会同系体育部组织并检查学生早操出勤情况。

    13.会同系学生部组织并检查学生晚自习出勤情况。

    14.负责学生档案的接受和发送,做好学生档案的建档、管理和借阅工作。

    15.接待用人单位和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

    四、负责学生奖励与惩处工作

    1.负责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2.负责评优工作。

    3.负责学生违纪惩处工作。

    五、负责拟定学年(期)的班级学生工作管理计划和总结,并组织其计划的实施。

    六、负责对各班学生学费的催缴等工作。

    七、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及学院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旅游分院

                                  200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