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旅智慧旅游产业学院组织机构
发布人:旅游文化学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10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探索多元化的合作形式,共同建立更长期、稳定、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深层次的校企合作,依据《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与企业共建“长旅智慧旅游产业学院”协议》及学院实际情况,成立“长旅智慧旅游产业学院”。

1.人员组成

长旅智慧产业学院院长:1 人(孙国霞);

长旅智慧产业学院副院长:3 人(周丽君、王兴华、关键);

校内长旅智慧产业学院讲师:11 人(蒙连超、杨絮飞、张春城、杨春梅、麻松、蔡维英、田婧、李晶、姜雪、张伟、党宝欣、闫贺);

校外长旅智慧产业学院讲师:5 人(关键 吉林省小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畅 吉林省小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刘强 吉林省小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张丽丽 上海金棕榈企业机构副总裁、王迈 长春市炫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2.工作职责

1)依据《“长旅智慧产业学院”协议》,履行长旅智慧产业学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不断优化长旅智慧产业学院教育的课程体系,有效推动长旅智慧产业学院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协议的有效落地。

2)着重进行人才培养和输送,智慧旅游企业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和制定;学院聘请企业高级管理层人员作为客座教授;学院按照企业人才培养规格,通过产学合作、工学交替、企业网络培训、专业岗位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教学。学院为智慧旅游企业培养运营储备人才。

3)积极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企业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安排向学院提供实习机会;企业承担实习期间的企业导师任务;学院承担实习期间的教学和管理任务。每年召开产业学院双选会,为集团提供优秀人才。

4)不断加强分院师资队伍建设,校内校外师资共建,智慧旅游企业选派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担任学院客座教授或兼职教师,学院教学名师积极参与企业内部培训,为其提供基层员工学历进修培训和专业化定制培训。企业为分院提供教师入企挂职锻炼企业和岗位;学院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可根据企业需要无偿提供技术和学术支持。

5)立足于文化旅游行业发展,结合行业企业需要,联合开展行业发展及专业建设等方面的横向课题研究合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积极实行“双向改革”制度,实现改革协同融合创新发展,积极促进改革成果互为融合转化,其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6)完成长旅智慧产业学院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