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学院黄诗涵、艺术学院阿卜杜外力·艾合麦提江、人工智能学院于博3名同学由于休学、退学等原因取消获得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
艺术学院李沅澄、商学院侯邵凯、陈静怡均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获得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即2026年3月12日至3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3月23日前向学校或学生管理资助中心反映或举报。
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431-89811155
纪委办公室:0431-89811888
举报邮箱:174075880@qq.com
举报地点:行政楼二楼学工处
联系人:王老师 戴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