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民主评议、学院资格审核,以下艺术学院49名同学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拟批准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学院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即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6日前向学生工作处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或举报。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431-89811155
纪委办公室:0431-89811888
举报邮箱:174075880@qq.com
举报地点:行政楼二楼学工处
联 系 人:王老师 戴老师
附件:
2024-2025学年艺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表.pdf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