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文件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2008-04-28浏览次数:51

长高发〔20082

关于表彰2007年度“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高校党委:

2007年,在市高教工委组织的长春高校“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中,各高校党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第十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精神,立足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把宣传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学校各项工作始终,以“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创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为根本,结合全市“两城联创”工作,组织广大师生员工扎实开展“树文明新风,建和谐校园”和“四送一做”等主题实践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和引领文化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提升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在这次竞赛活动中,我们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获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中我院外语系被评为“先进基层单位”;我院外语系副主任迟永吉被评为“优秀个人”;我院招生办干事冷震洲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我院学生工作部主任马维东被评为“军(警)民共建工作先进工作者”;我院学生祝爽被评为文明大学生;我院外语系06429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我院经济系1公寓401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我院外语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优秀学生管理集体”;我院辅导员吴海峰被评为“优秀学生管理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和谐长春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我院广大师生员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提高校园的文明程度,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工部

                               2008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