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会制度
发布人:外国语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3-31   动态浏览次数:10

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主要是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1.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3.组织生活会一般有年度组织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度组织生活会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主要围绕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学习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召开。

4.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将会议议题及要求通知党员,党支部和党员要认真查找问题,广泛开展谈心。召开组织生活会议要提前三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5.要把党性分析作为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努力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6.每次组织生活会后,结合检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7.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整理上报上级党组织,以利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