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马来西亚留学服务中心签订合作交流协议书并成为该机构在东三省的首家授权代表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6-19   动态浏览次数:19

    6月18日,马来西亚留学服务中心CEO、中国教育部阳光留学马来西亚联络处主任刘国庆先生,马来西亚留学服务中心吉林办事处主任刘邵鹏先生来访我院,并与我院签订合作交流协议。我院常务副院长佟成春,董事长助理于春艳,外国语学院院长、国际交流学院院长黄江参加了会谈。

图1  会谈现场

    会谈中,我院常务副院长佟成春对两位来宾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认真听取了刘国庆先生对马来西亚国情、马来西亚高校的文化特点、办学模式及留学优势所做的详细介绍。随后,双方就我院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国际交流合作模式,以及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同时,双方还围绕与马来西亚林国荣创意科技大学、英迪国际大学、世纪大学等高校交流合作等事宜,进行了深入探讨。

图2  双方签订交流合作协议书

   经过友好愉快的会谈,双方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书,刘国庆先生代表马来西亚留学服务中心向我院颁发授权书,我院成为该机构东三省的首家授权代表。授权业务范围包括开展马来西亚高校与中国高校合作洽谈和招生咨询工作,以及宣传推广并招收英语培训及其它交流课程学生。

图3  刘国庆先生为我院颁发授权书

   会谈最后,刘国庆先生表示,双方应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并结合我院与马来西亚高等教育实际,以本次会谈为契机,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适时举办赴马来西亚留学说明会。

图4  双方代表合影

     本次交流合作协议书的签订,将确保我院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各种对接模式优先进入马来西亚合作大学攻读相关学位,为学生出国留学开辟了更广阔的途径,为学生零语言成绩出国留学开通了新渠道。
   

资料链接
   马来西亚留学服务中心于2002年通过马来西亚政府正式注册成立,是一家非营利性的国际教育合作组织,它是在马来西亚高等教育部、移民局、马来西亚驻中国大使馆、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和两国高等院校及海外华人的大力支持下成立的,主要从事海外优质教育资源交流、咨询、服务、学分互认、学分转移、联合办学等项目。马来西亚留学服务中心经中国阳光留学综合服务办公室审核,于2011年7月5日正式授牌成为阳光留学马来西亚联络处。
   马来西亚沿袭英国高等教育体制并采用全英文授课,外国留学生无需资金担保,无需雅思或托福成绩,学费低廉,本科期间学费和生活费每年总计约需5万元人民币左右,签证率高。学生在马来西亚的大学入学后,可以同时在本校和英、美、澳合作院校对应专业注册,就读双联课程,毕业时可获两校文凭;留学生也可带学分转入第三国合作院校完成后续学业,获得两校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