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证办理与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人:图书馆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次数:39

1.凡本校教职工办理读者证者,须持工作证及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图书馆二楼新书借阅室(1)办理。

2.档案关系不在本校但签订了工作合同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可在本馆办理读者证。

3.新生办理读者证,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负责人持本班电子文档学籍名册及每人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图书馆二楼新书借阅室(1)集体统一办理。

4.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5.凡读者证上有破损无法辨认者,请及时到图书馆新书借阅室(1)免费更换,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6.丢失读者证后,读者可到图书馆新书借阅室(1)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如有读者证遗失请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因遗失读者证需要补办请携带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图书馆二楼新书借阅室(1)办理。

8.读者证一经丢失补办新证后,原证即为作废。

9.教职工、学生离校时,须到图书流通阅览部还清所借图书,未还回图书一律按丢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