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失普通图书,按图书原价赔偿。
2.遗失多卷书中的某一册或数册时,将按整套图书的价格赔偿,剩余卷册仍归图书馆所有。
3.遗失孤本、工具书,一律按图书原价2倍赔偿。
4.凡将所借阅图书勾划、涂抹、圈点、批注、污损、被水、油或其他液体浸湿、撕页等,按照图书的原价赔偿。
5.若能购买到与遗失图书在书名、作者、出版单位、定价上完全一致的图书,可免交赔偿款。
6.集体借用图书遗失后,按所签署的协议执行。
7.赔偿后90天之内找到原书,可以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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