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
发布人: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19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艺术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售学习文件精神。

并根据文件通知要求对我院教师做出以下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准备材料组、自查组。

    二、各教研室组织本专业教师更近一步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近一步做好宣传活动。

    三、做好本专业教师自查内容分工,落实任务。

四、各教研室反馈自查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汇总自查情况报告,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六、具体实施情况

(一)组织全院教职工开会,传达文件精神及学校要求。

(二)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自查工作。

(三)自查内容

1检查《开题报告》是否符合撰写要求。

2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说明)题目内容是否符合毕业设计要求。

3、检查开课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说明)撰写方面具体要求。

1)题目及子题目是否符合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说明)相关要求。

2)摘要及关键词是否规范。

3)排版是否符合要求。

4)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说明)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论文手册填写是否完整。

  

  

  

供稿单位:艺术学院 撰稿人:侯锋审核人:孙虎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