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0-09-02   浏览次数:27

   1、根据学院和团省委的工作,主持制定每学年团委的工作,学期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及时检查,督促团委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对团委的各项工作负责。

  2、及时传达学院和上级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常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的思想动态,经常向党委和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部署工作,通报情况。

  3、主持召开团委和团的工作会议,代表团委做工作报告,研究工作计划,商定团干部任免,团内奖惩等问题。

4、关心团委干部和各系兼职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成长进步,经常同他们交流思想,提出考核其工作表现的意见,并就兼职团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及实际困难,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

5、抓团委集体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维护团委集体领导制度,形成团结、民主、协作的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基层组织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反映,树立典型,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7、关心学生生活,代表团委参加与学生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经常走访学生宿舍、食堂,征求学生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向学校反映。

8、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团工作理论研讨,倡导学习和研究的风尚。

9、关心团委学生会的工作,经常给予指导、帮助。

10、负责学生活动经费和团费的使用审批工作。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