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手册
发布人:图书馆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次数:352


.图书馆简介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图书馆始建于2000年,2007年新馆落成。新馆建筑面积达9000余平方米,是一座七层的图书形建筑。图书馆外形设计错落有致,线条走向自然流畅,建筑风格独特,充分体现了学院整体的艺术风格和浓厚的学术氛围。

图书馆是旅游学院信息资源服务中心,紧密围绕学院教学与科研需要,加强信息资源建设,不断发展和完善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拓展、完善图书馆信息服务功能。多年来,图书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读者至上”的宗旨,经过二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已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形成了以专业文献资料为主,向特色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和新建学科专业倾斜,以旅游、艺术、外语、经济管理、建筑为主的藏书体系。目前已经成为具有一定规模、旅游人文性突出的独立学院图书馆。

202011月吉林省图书馆(吉林省少儿图书馆)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分馆揭牌成立。

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92.25万册,中文期刊458种。购置有中国知网数据库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读秀学术搜索平台、汇雅电子图书,并自建了旅游学科特色数据库、艺术学科特色数据库。

购置有歌德电子图书借阅机,方便读者随时借阅电子图书。

图书馆设有5个图书借阅室,1个报刊阅览室,3个自修室,阅览座位1363个。

在自身发展和完善的同时,加强了馆际交流和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并作为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CASHL)、吉林省图书馆联盟的成员馆,积极参与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等资源共建共享活动。

目前,伴随着学校的发展,图书馆以服务求创新、求发展,将围绕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加强馆藏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更好的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提供优质服务。

二、读者入馆须知

1.本校读者请持本人借阅证入馆,均可在开放时间内凭证借阅馆藏文献,不得使用他人借阅证借阅。

2.请读者进入借阅室时,将书包等物品放入存包柜,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自觉爱护书刊,请勿涂抹、污损、撕毁、私藏等,如有违者将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3.请读者自觉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制造其他噪音。入馆后将手机设置为震动或静音,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4.严禁抢占阅览、自修座位,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以防丢失。

5.请读者自觉爱护环境,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不得将食物及饮品带入馆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6.请读者爱护馆内设备及公共设施,禁止涂抹刻画、私自挪用、搬移或占为己有。

7.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馆,严禁在安全通道、走道、楼梯等公共区域放置任何私人物品,馆内任何区域都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9.请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做文明读者。  三、读者证办理与使用管理规定

1.凡本校教职工办理读者证者,须持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图书馆二楼借阅室2办理。

2.凡档案关系不在本校,但与人事处签订了工作合同的,合同期内的工作人员可办理图书读者证。

3.新生办理读者证,要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负责人持本班电子文档学籍名册及每人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到图书馆二楼借阅室2统一办理。

4.读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借用他人读者证将暂时扣留读者证,暂停借阅权限一个月

5.凡读者证上无照片、条码,姓名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者,不能进入图书借阅室、报刊阅览室。

6.读者证如有涂改、伪造、更换他人照片,暂停借阅权限一个月,并交所在分院处理。

7.读者证封皮损损严重者应及时更换,否则将暂停使用。

8.读者丢失读者证,应立即到图书馆二楼借阅室(2办理挂失登记手续,并在两天内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如果读者证遗失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9.因遗失读者证要求补办,补办时须持学生证或有效证件,一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到图书馆二楼借阅室2)办理。

10.读者证一经挂失即为作废,本人找到后应及时交本馆办证处,继续使用者收缴原证,暂停借阅权限一个月

11.教职工、学生离校时,必须先到图书流通阅览部还清所借图书,未还回图书一律按丢失处理。

四、图书借阅须知

1.凡我校教职员工、学生,需持本人读者证,经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图书借阅室。书、包等物品不得携入。

2.读者入馆查找图书时不借的图书需放回原来位置以防止图书乱架。

3.所借图书不得勾划、涂抹、圈点、批注、污损、被水、油或其他液体浸湿、撕页及抽磁条,如发生上述情况按原价赔偿。

4.本校学生可借图书10册,借期30天,教师可借图书20册,借期60天,其他职工可借图书10册,借期30天。逢假期所借图书,借期将自动顺延。

5.所借图书到期后,属续借范围内的图书,每种图书可续借一次,借期30天。假期所借图书不予续借。

6.读者借到图书时应立即检查,如发现勾划、批注、缺页、污损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破损章以说明责任,否则由借书者负责。

7.读者遗失图书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阅览部办理图书挂失手续。

8.凡遗失、损坏图书未赔偿者停止借书,按原价赔偿后方可恢复借阅权限

9.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需要,无论到期与否,本馆有权随时

催还。

10.课程设计借书需由班长或其他负责人签订借书协议,并办理借书手续。

五、馆藏分布示意图


馆 藏 分 布

楼层

名称

收藏内容

服务项目

一楼


检索区


检索书籍在馆情况

学术数字资源检索区

中国知网数据库、读秀学术搜索平台、汇雅电子图书等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检索

采编部


图书分类编目

借阅室(1

艺术、建筑类图书(J类、TU)

提供开架借阅图书、借阅咨询

二楼

借阅室(2

文学类图书(I类)、新书

提供开架借阅图书、借阅咨询

学术数字资源检索区

中国知网数据库、读秀学术搜索平台、汇雅电子图书等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检索

三楼

报刊阅览室

期刊459种,报纸40种、合订期刊23544

内阅

四楼

借阅室(3

社会科学类图书(C—H类)

提供开架借阅图书、借阅咨询

五楼

借阅室(4

旅游、历史、地理图书(ABK类)

提供开架借阅图书、借阅咨询

六楼

借阅室(5

自然科学类图书(N-Z类)

提供开架借阅图书、借阅咨询

七楼

实训室


人工智能学院实训室

六、图书馆开馆时间一览表  

服务部门

地点

开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星期六、星期日

学术数字资源区

一楼、二楼

6:00-21:00

借阅室(1

一楼

08:10-11:20

13:00-16:00

闭馆

借阅室(2

二楼

08:10-20:00

08:10-11:20

13:00-16:00

借阅室(3

四楼

08:10-11:20

13:00-16:00

闭馆

借阅室(4

五楼

借阅室(5

六楼

报刊阅览室

三楼

08:10-11:20

13:00-16:00

17:00-21:00

08:10-11:20

13:00-16:00

自习室

二楼、三楼、六楼

6:00-21:00

七、书刊排架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22大类一览表

A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N 自然科学总论

B 哲学、宗教

O 数理科学和化学

C 社会科学总论

P  天文学、地球科学

D政治法律

Q  生物科学

E 军事

R  医药、卫生

F 经济

S  农业科学

G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T   工业技术

H 语言、文字

U   交通运输

I 文学

V   航空、航天

J 艺术

X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K 历史、地理

Z   综合性图书

八、 图书检索方法

1.登录图书馆网站:http://www.tccu.edu.cn/tsg--读者查询--馆藏书目

2.或者登录图书馆远程检索系统网址:http://172.16.108.112:8080/opac



常见问题

1.读者在图书馆借阅量是多少?

专职教师和行政人员20册;学生10册。

2.图书馆借期是多少天?

专职教师和行政人员借期60天;学生30天。

3.超期还书是否罚款?

超期罚款,每册每天罚款0.1元。

4.图书馆的图书可以续借吗?

可以。你可以在图书馆流通部各借阅室办理相关手续。办理续借时间为借书的25-30天之内,即到期还书的前5天。

5.假期借书会不会导致超期?

学校规定的假期时间会在图书馆管理系统里扣除相应的时间,假期时间不计算在借书日期里。读者假期借书,只要开学第一周还回即可。

6.持有逾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答:持有逾期图书的读者不能办理借书手续,读者证中有罚金的也不能办理借书手续。

7.报刊阅览室有何注意事项?

1)允许携带包及书籍入内,经过监测仪时,监测仪发出警报者不准入内。

2)禁止将报纸从报夹上拆下来。

3)一次限看一本期刊。

4) 进入期刊室禁止吃东西,乱丢垃圾,大声喧哗。

5)禁止占座抢座行为。

6.报刊能否外借?

阅览室报刊概不外借,只限内阅。

7.图书馆网上提供哪些资源?

目前图书馆网上主要提供图书馆信息远程检索、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等资源,对于电子资源一般仅限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园网范围内使用和检索,部分资源可校外漫游使用。

8.图书馆远程检索系统主要功能有哪些?

读者可以查询图书的馆藏信息、借阅信息、预约信息,还可以办理续借、预约等、读者证挂失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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