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遗失、损坏、擅自带出处理规定
发布人:图书馆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08   浏览次数:80

 

1、条码损坏或丢失,罚款2元。破损(水淹、油污、撕扯)罚款2元。报刊超期一天一本罚款0.1元。
2
、遗失、损坏期刊单行本,按该半年订价赔偿;合订本,按该刊全年订价的二倍赔偿。
3
、遗失、损坏单篇报纸,按该报的一月订价赔偿;合订本,按该报全年订价的二倍赔偿。
4
、擅自将报刊带出阅览室外,视为窃报刊行为,按窃报刊处理,按其报刊原价的20倍罚款,并在全校张榜公布的同时交所在分院与学生工作处处 理。在未照章处理之前,暂停其阅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