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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加强学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国教材〔2021〕2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材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修订要求,把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教材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使命感,肩负起教材建设的责任。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使用的所有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四条 学校选用的教材必须是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的精品教材。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学校教材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材建设要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五条 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应科学规划教材建设,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属于“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按照教育部和中宣部相关要求,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各教学单位结合马工程教材使用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任课教师培训,引导教师准确把握马工程重点教材的精髓要义,理清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讲授思路,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讲好思政课,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学校教材实行学校党委、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分级管理。

第七条 学校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总责,包括牵头负责学校教材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制定基本制度规范;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意识形态属性较强教材的审核和使用,指导、监督教务处的教材工作等。

第八条 教务处负责落实国家关于高校教材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指导和统筹教学单位教材工作,明确教材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教材管理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教学单位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九条 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国家教材建设相关政策,负责教材规划、编写、审核、选用等。

第三章  教材建设规划

第十条 学校教材实行学校党委、教务处、教学单位三级规划制度。各级规划应有效衔接,各有侧重,适应不同层次人才培养和教学需要。

第十一条 学校党委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持续推进教材建设规划,采取编选结合方式,重点组织编写和遴选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以及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相关学科紧缺教材,组织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学校根据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重点推进新专业、新课程、新形态教材建设,立足学术理论前沿,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

第十二条 教务处组织制定体现学校学科优势与特色的教材规划。

第十三条 教学单位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优势,制定本部门教材建设规划。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四条 教材编写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要求,围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 鼓励编写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教材。以本校特色科学研究成果为基础,组成相关团队,编写优质特色教材,推进科研转化教学。

(五) 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六) 教材封面和插图要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大众审美习惯。

第十五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 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六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第十七条 学校教材须及时修订。教材修订要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要求,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学校建立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十八条 教学单位要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和管理,注重培养优秀编写人才,组织教材编写时要严格把关;支持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加强与出版机构的协作,参与优秀教材选题遴选工作。 

第五章  教材选用

第十九条 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工作主体;教务处负责学校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制定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明确各类教材选用标准和程序,并成立教材选用机构,吸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参加教材选用工作。

第二十条 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 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应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选用标准和选用程序。

(二) 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 适宜教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 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 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 与时俱进。优先选用近3-5年出版、能够体现学科领域新思想、新理念、新成果的教材。

(五) 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质量低劣、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二十一条 教材选用的基本要求:

(一) 全校各专业所开课程的教学用书,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实施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选用符合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二) 教学用书的选用必须是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先进性、科学性 和针对性的精品教材,应综合考虑培养目标和教学效果,优先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以及近三年至五年出版或修订版的教材。

(三) 对于公司包销教材(个人或公司从出版社购买书号,自行印刷和出版的教材)原则上不予征订。

(四) 自编教材须经学校批准,并填报《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予以征订,对未经学校批准的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公开出版和内部使用教材(讲义)及教学参考书,不列入选用计划,同时不得擅自发放和使用。

(五)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

(六) 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炼,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加工、设计、印刷、装帧水平高,价格合理。

第六章  教材审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由学校党委审核学校教师编写的教材。凡通过审核并在学校使用的教材(包括再版或修订教材),由教务处负责报送教材电子版至省教育厅。

第二十三条 教材审核应对照本办法第四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封面、插图呈现错误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有悖大众审美习惯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教材选用编写审核委员会,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须占一定比例。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的要求,教材选用编写审核委员会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教材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学校组织教材审核时,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参加。

审核人员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五、十六条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校党委审核同意。充分发挥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会、行业组织专家的作用。

学校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第二十六条 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除统编教材外,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具体审核程序由教务处制定。自然科学类教材可适当简化审核流程。

第七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七条 建立并完善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机构审批并备案。教务处要建立教材选用审核流程管理档案,加强备案管理,做到“一教材一档案”,能完整显示教材选用审核管理过程,便于教材选用使用监测,便于落实教材选用审核责任。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第二十八条 建立教材使用监测评价机制。对于正在使用的教材,教务处定期(每学期或每学年)向使用的师生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做出教材使用评价意见,决定继续使用或进行调整。评价意见和继续使用与否决定要纳入教材管理档案。

第二十九条 学校鼓励支持各教学单位参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国家规划教材、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教材以及紧缺、薄弱领域的教材建设。通过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教材编写、审核、选用、研究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第三十条 教材建设作为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和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

第三十一条 学校将教材建设纳入教学成果管理办法,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教材。承担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承担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作为参评“万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成果。参加国家规划教材审核的专家根据工作实际贡献和发挥的作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教材编审工作纳入部门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

第八章  检查监督

第三十二条 学校党委、教务处负责对学校教材工作开展检查监督,对正在使用的教材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相关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考评体系。通过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加强对学校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三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学校党委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教务处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教学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 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 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 盗版盗印教材。

(五) 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 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 未按规定程序选用及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 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 导高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 “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 等字样。

(九) 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学参考资料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已开始实施且难以立刻终止的,应在本办法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