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发布人:教务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618

1.在处长领导下开展教务处的各项分管工作。
2.协助处长做好与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院校的联系等各项工作。
3.参与编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工作。
4.参与制定(修订)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5.协助做好学校专业建设工作。协助完成关于专业建设工作的上报文件;负责组织与审核新增本专科专业和学士学位授权的申请材料,及时准确申报。
6.协助做好教学运行和考务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教学质量工程评审工作。组织教学单位申报省级、校级优质课程、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学新秀教学成果奖等项目。
8.制定或修订学校教学成果管理、奖励办法,组织校内教学成果评审工作。

9.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送各类教学数据,如教学质量报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等。

10.按照教育厅安排完成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