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审及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06   浏览次数:116


        为提高我院教育质量工程质量,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现制定《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审及管理办法》。
       一、基本要求
       1.团队及组成
       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课程、教研室、实验(中心)室、实训基地和专业为建设单位,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至少有5人组成。
       2.带头人
       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建设,坚持在我院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了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针对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优秀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
       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积极改革教学模式,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课程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
       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6.社会服务
       能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7.运行和管理机制
       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能够为我院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评审程序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评审程序为三步:教学团队申报;教学单位初评;学院评审。
       1.教学团队申报
       教学团队填写《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1)和《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基本情况简表》(附件2)提交所在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初评
       教学单位对参评教学团队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上报教务处。同时上报《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和《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基本情况简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稿。
       3.学校评审
       教务处将于隔年对各教学单位推荐参评教学团队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团队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审阅《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和《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基本情况简表》,听取教学团队负责人利用Power point讲稿作现场陈述(时间8分钟),及现场提问(时间2分钟)做出评审。评审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每2年将择优评审校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评审通过的教学团队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经过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的教学团队,学院行文确认为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三、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教务处。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附件2: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基本情况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