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6年度资产管理和清查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管控,全面掌握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耐耗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总体情况,保障资产的完好率,防范资产流失,合理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明晰资产底数。通过清查核实,了解掌握学校(含净月校区)所有资产台账、权属情况和工作状态,避免在机构人员调整、资产划转交接等工作中因资产归属不明、权责不清造成资产流失。
2.夯实数据基础。通过清查核实,全面掌握各类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与使用状态,完善学校资产管理综合系统数据更新与核验,确保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台账、账实、账卡、账账相符。
3.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清查核实,掌握各部门的资产管理情况,盘活闲置、低效资产,为年度教学条件建设预算编制、配置、处置提供可靠数据依据。
二、组织领导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范围较广,工作量较大,需全面动员,统筹安排。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核实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组 长:李庆华
成 员: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数智化教学实训中心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行政楼102) 。联络人:魏 薇 89811010
三、工作原则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以物对账、以账查物、以物查签”的方式,查数量、查状态、查地点、查责任人、查账外物,对于错贴、重贴、漏贴资产,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做到检查全面彻底,一账一物、一物一签、不重不漏、账实相符,清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过程中遵循谁拥有谁负责,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
2.全面彻底的原则。各部门依据资产清查的要求,将所辖资产全部纳入清查的范围,不留死角,按要求分类逐一核实登记。
3.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重不漏,做到账物统一。
四、清查范围
1.单位范围:奢岭、净月两个校区所辖区域。
2.资产范围:
(1)固定资产: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用具、图书档案、文物陈列品等。
(2)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3)低值耐耗资产:工具器具、办公耐用品、五金配件、小型器材、桌椅配件、收纳用具等耐用低值物资。
五、清查内容
1.账务核对:以财务账簿、资产台账、资产系统数据为依据,核对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
2.实物盘点:逐项实地核查,确认资产真实存在、状态完好、标签规范;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资产详细记录并说明原因。
3.权属核查:核实房屋、土地、车辆、知识产权、教学、后勤设施设备等资产权属证明,确保产权清晰、无纠纷。
4.使用状况:区分在用、闲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待处置等状态,统计使用效率。
5.信息补全:补录缺失信息,更正错误数据,粘贴 / 补做资产标签,确保 “一物一码、账实对应”。
6.完善系统:根据本次现场清查结果,盘点完善资产管理综合系统,做到院校两级账目一致,物账相符。
7.重点关注: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待报废、盘盈盘亏资产和校内不在账资产。
六、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6月8日——6月10日)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方案,组织培训。
各部门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与联络员。
2.自查实施阶段(2026年6月11日——6月30日)
各部门全面自查,完成实物盘点、账务核对、信息更新。并按照规定的清册格式提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册》《低值耐耗品清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数据,纸质版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于6月30日前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
3.核查汇总阶段(2026年7月1日——10月16日)
清查办公室组织抽查与现场核查,核实自查结果,汇总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汇总报告及报表。
4.整改完善阶段(2026年10月17日——10月31日)
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清查结果与整改报告按规定上报备案。
七、工作要求
本次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并非常规基础性排查工作,工作标准要求高、覆盖维度广、持续周期长,是规范资产管理、防范资产流失、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性专项工作。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要彻底摒弃敷衍应付、粗放推进的工作心态,充分认识本次清查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长期性。全程严格对标既定清查规范和工作流程,细化各环节工作举措,不降标准、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贯穿清查全过程,确保清查工作高质量推进、高效率落地。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严格工作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完整反映资产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3.强化协同配合:财务、资产、使用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清查质量与进度。
4.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失职渎职导致资产流失的,依规追责。
5.注重结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防止 “前清后乱”,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附件: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册
2.低值耐耗品清册
3.无形资产使用情况统计表
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