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关于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及维护校园网络环境的声明

尊敬的全体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

近期,网络平台出现一批未经我校授权的自媒体账号及社交群组(如“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表白墙”“长旅表白墙”“长旅树洞”等)。这些账号和群组擅自使用我校名称、校徽等标识,发布不实信息、组织虚假宣传活动,甚至以“内部渠道”“特殊资源”等名义诱导学生及家长,严重扰乱了我校正常的招生及教学管理秩序,损害了学校声誉和师生权益。  

为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声誉和正常办学秩序,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现就官方信息发布渠道的唯一性、维权举报机制及相关注意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唯一性声明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各类官方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教育教学、校园管理、重要通知等)均通过以下平台唯一官方账号渠道发布:  

1. 官方网站:www.tccu.edu.cn

2. 官方微信公众号: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3. 官方微信视频号: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4. 其他经学校正式授权的平台。  

请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认准官方渠道,切勿轻信非官方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维权与举报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任何未经我校正式授权,擅自使用我校校徽、校名、校训等知识产权内容进行信息发布或开展商业活动,以及假冒学校工作人员或校内机构发布虚假招生政策、伪造录取信息或组织有偿培训等欺诈行为,已构成侵权。我校保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追究侵权方民事责任的权利。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侵权行为,我校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侵权行为,将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本维权与举报机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所有。

如发现疑似虚假信息或侵权行为,请通过以下途径向学校举报:  

电话举报:0431-89811211 

邮箱举报:tccudwxcb@163.com 

学校将对举报信息严格核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师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特别提醒  

1. 请广大师生、家长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所有入学相关通知均以录取通知书、学校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为准,切勿轻信非官方平台发布的所谓“内部消息”“特殊渠道”等不实内容。    

2. 学校所有招生、收费、考试等事项均通过官方文件或公告明确公示,不存在任何“私下操作”或“额外费用”。如遇可疑情况,请及时核实举报。  

3. 切勿向任何非官方群组提供身份信息、银行卡号、学号等敏感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始终坚持依法治校,诚信办学,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依法追究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广大师生权益。让我们携手抵制谣言与虚假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