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人:外国语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11-08   动态浏览次数:42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和干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方式。通过民主生活会,可以促进同志间的团结以及党的廉政建设,防止腐败和避免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工作的有力措施。

(1)时间要求:一般情况下由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的安排部署,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如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2)主要内容:主要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等,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

(3)基本程序:确定主题—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改进措施—报告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