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第六次党建工作例会---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26日,我校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六次党建工作例会,学校党委书记张洪昭出席会议,党委组织部及各党组织书记、组织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张洪昭主持。

会议共有五项议程,组织部工作人员首先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解读,布置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述责工作以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随后就2018年党内统计和党费收缴进行了相关说明,最后对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新时代“e”支部共性问题进行传达,对我校新时代“e”支部的应用提出了要求。


张洪昭强调党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了支部工作的内容,体现了中央对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高度重视,作为基层党务干部,在思想上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重大,提高责任意识。与此同时,要以“三会一课”作为工作载体,把党建思政工作和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作为工作方向,落实支部工作条例,共同规划,齐心协力,打好基础;对于新时代“e”支部工作,他提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明确责任意识,划清主体责任界限,压实责任重担。各支部书记作为“e”支部管理员要集信息维护、管理服务、在线教育和考核监督于一身,同党委组织部形成紧密联系对接,把“e支部作为提高党内经常性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抓手。

张洪昭并对下一年度各基层党组织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在民办高校的声音;二是打造党建思政工作品牌,形成自身的具有理论文化特点的人文素养;三是提升党员能力和党内交流,共同进步,形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