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按照中央、省委和省高校工委的部署要求,2010年4月以来,我校深入开展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巩固和拓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学院科学发展、促进了校园和谐、密切了党群关系、夯实了基层基础,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按照省高校工委的文件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开展评比表彰活动,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庆祝建党91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以学校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主要载体,总结近年来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以评比活动推动各项工作,以表彰先进树立学习榜样,抓创争、讲奉献、促发展,使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各基层党组织始终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和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充分发挥校党委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履行好党组织在统领师生员工思想、推进事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服务人民群众、建设党员队伍、发展党内民主等各项工作职能。党支部工作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模范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得力,实效性强,活动记录完整、规范。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工作成绩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学生党支部主要突出“三个好”:一是党员培育好。能积极、有效做好大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二是组织活动好。经常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样的支部活动,支部建设充满活力。三是发挥作用好。能较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促进学生组织的健康发展和优良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感召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1.教职工党员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努力培养合格人才,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2.学生党员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三是带头服务同学。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各项条件,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扎实的党建业务知识。能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地开展党的工作,积极思考和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科学化的新思路、新举措,扎实有效地组织推进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受到党员和群众的高度信赖和支持。
   三、推选表彰名额及比例
   1、先进党总支:在学院6个党总支中评选产生1个“先进党总支”,并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选举通过;
   2、先进党支部:在学院14个党支部中评选产生5个“先进党支部”,并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选举通过;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校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中选举产生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党委扩大会上通过;
4、优秀党员:根据各党总支党员人数的5%选举产生“优秀党员”,并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通过。
机关4人;后勤1人;
外语4人(教工1人,学生3人);
旅游4人(教工1人,学生3人);
经管5人(教工2人,学生3人);
艺术3人(教工1人,学生2人)。
   四、评选工作安排
   (一)推荐
  1、各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创先争优评比表彰工作,并进行动员部署。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照评选条件、名额指标,认真开展评议推荐,于6月12日下班前提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名单。
   2、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各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本单位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名单。
   名单确定后,要充分征求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要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优秀个人的,要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书面材料均用A4纸打印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二)评定
 按照评选条件和指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各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推荐表彰候选名单进行等额评选,将评选结果报校党委会讨论审定。
  (三)公示
  校党委会确定评优名单后,在校园网公示3天。
  (四)表彰与宣传
   “七・一”前夕,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并通过网页、专栏等对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接本通知后,要尽快进行研究部署,开始创先争优评比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6月14日前,各党总支完成初步评选工作,并将《审批表》、相关事迹材料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9811360),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把它作为庆祝建党91周年的重要内容。通过评选和表彰,把学校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推向高潮,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把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提高到新的水平,为学院又好又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中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