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1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指示精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严防“三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廉洁过节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 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发挥“头雁效应”。

二、牢记纪律规矩,强化师德师风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止步的批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祭扫;严禁使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其家长赠送的粽子、贺卡、花卉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等礼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坚持疫情防控,强化监督检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不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加大对“三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坚持从严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监督举报电话:0431-89811888    

纪委邮箱:cdlyjwbgs@163.com



中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