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教学示范教师-王春秋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8-26   浏览次数:36

学院副院长:

王春秋,女,中共党员,讲师,吉林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现任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商学院副院长兼专业基础教研室主任,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企业法学会理事。2次获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多次获“优秀共产党员”、“教学示范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获“青年教师多媒体教学讲课大赛”优秀奖。

主要成果及获奖:发表《非指导性教学模式在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案例》等论文10余篇,其中北大核心1篇,该篇论文获2017年吉林省第十届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论文类)三等奖、获2016年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四届高教科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第一副主编《经济法概论》等教材2部,参编教材多部。主持课题4项,其中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1项(重点)、吉林省高教学会课题1项、东北亚休闲经济研究中心课题1项、创新发展专项基金课题1项;作为重要参与人参研“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创新研究(重点)”等课题多项。

主讲课程:《经济法》、《经济合同管理》、《国际商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