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2021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的公示

根据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和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中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征求意见等方式,拟推荐共青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申报2021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委”。现面向全校进行公示,拟推荐单位主要先进事迹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0日-2022年3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单位有异议,可向中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反映。中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将本着尊重事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受理电话:0431-89811111

  

  

中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申报全省五四红旗团委事迹材料共青团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委员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