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学校获评“2023年吉林省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

时间:2023-12-19 供稿单位:政策法规办公室 撰稿人:张俊梅 责任编辑: 摄影:政策法规办公室 审核人: 浏览:31

近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命名长春师范大学等8所普通高等学校为“2023年吉林省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吉教法〔2023〕13号),学校被认定为“2023年吉林省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开创了学校法治工作的新局面。

学校获评“2023年吉林省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今年4月,学校启动申报评选“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创建工作有条不紊稳步推进。经学校自主申报及专家组实地评估考核,认定学校达到评选标准要求,成功获评“2023年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近年来,学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对标《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着力提高学校法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建章立制、强化风险管控、强化普法宣传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依法治校是不断推进、不断深化、不断提高的过程,此次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成功创建,为学校继续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学校将珍惜荣誉,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施教,不断提高依法治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