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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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团
 

一、简介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创建于20169月,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具体指导下,由具有一定文艺特长并热爱文艺表演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群众性校园文艺团体。艺术团在丰富大学生文化艺术生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展示青年学生精神面貌与综合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组织机构

艺术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2-3名,秘书长1名。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声乐部、舞蹈部、表演部、器乐部七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设负责人1-2名。

三、职能介绍

1.主席团

是大学生艺术团的核心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分配工作任务,带领全团开展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日常排练、指导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2.各部负责人

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执行。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组织开展日常培训和定期排练。积极承担文艺演出任务,负责指导部门成员参加各类学生文艺活动。

四、部门介绍

1.秘书处

主要进行团内工作统筹。对联系方式进行网式规划,将团内各项活动记录在案,并对各项活动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对团内各档案进行整理、保存。为各队编排训练时间,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发布主席团决议。

2.宣传部

对团内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负主要责任。将团内的活动信息及时发布。建立对接各学院、各学生组织的信息往来渠道。对日常工作有建议权,制定各类团属活动的宣传计划,参与各项活动流程。

3.声乐部

负责各类学生活动中音乐演唱类节目的编排和策划。负责制定部门日常训练计划,进而提高本部声乐鉴赏、表演、唱功能力。设有合唱团,有计划的学习,有目的的训练,积极参与学校内外的演出、比赛。

4.舞蹈部

负责各类学生活动中舞蹈表演类节目的编排和策划。通过基本功训练,掌握基础舞种表演技能,训练各种富有现代特色的单/双人舞及大型群舞。设有舞蹈队,培养和发展同学们在舞蹈方面的兴趣与爱好,提高舞蹈表演艺术方向的修养。

5.表演部

负责各类学生活动中曲艺表演类节目的编排和策划。主要包括:小品、相声、朗诵、快板、舞台剧等。培养本部成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舞台表演技能技巧。

6.器乐部

负责各类学生活动中器乐表演类节目的编排和策划。本部主要由具备乐器专业能力或者对器乐表演感兴趣的同学组成。组织本部成员普及器乐的乐理知识、了解器乐的演奏形式。

艺术团自成立以来,秉承“服务于同学”“丰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具有多个传统品牌类活动,如:“歌声激荡40年”主题歌咏会;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校园组合歌手大赛等。2019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作为学校共建单位,成为艺术团的专业指导单位。为艺术团的发展和建设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专业支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艺术团将作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推动着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