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中-高职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实施方案

发布者:招生网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18浏览次数:157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进一步推进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中高职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研究探索适合职教体系建设的人才选拔方式,建立中职、高职、本科贯通的人才培养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和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适用政策

中职-高职衔接试点转段考试适用普通高校从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商务旅游学校、公主岭职教中心、吉林省城市建设学校)毕业生中对口招生政策。

三、考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领导小组监督、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统筹指导。

四、考试对象

在中职-高职衔接试点中职阶段学习,注册中职学籍,即将完成前段学业,过程考核评价合格,有意愿转入我院衔接的专科专业学习的在校学生。

五、考试组织

(一)组织机构

根据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成立转段考试专项小组。

组长:刘耀辉

副组长:祁显华、田鑫、刘吉林、马维东、赵莹

成立转段考试专项办公室。

主任:冷震洲、李国茹

副主任:孟庆阳、侯颖、王磊、满歆琦

组员:郭铁铮、刘丹、韦星、孙国霞、张晶

要求各部门及成员密切配合,严密组织。

(二)转段考试的组织实施

中职-高职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水平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基础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考试形式:转段学生参加对口升学文化基础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考试命题:根据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要求形成题库,从中抽取一套综合卷,分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

命题方式采取学校封闭,命题老师在试卷中心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工作结束后,对老师继续采取封闭,对试题采取严密监控状态。考试当天派专人运送、拆卷、分发。考试结束后,将试卷统一带回学院考试中心,进行封闭阅卷,直到成绩评定完结,方可解除严密安保状态。(详见附件)

考试时间:315日,9:3011:30

考试地点:长春商务旅游学校、公主岭职教中心。

2.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酒店实操技能

测试命题:礼仪接待、中餐摆台、应变能力

命题方式采取学校封闭,命题老师在试卷中心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工作结束后,对老师继续采取封闭,对试题采取严密监控状态。考试当天将技能考核部分全程录像,以备后期调档查阅。(详见附件)

测试时间:315日,13:0016:00

测试地点:长春商务旅游学校、公主岭职教中心。

高职院校在两个考点各派出两名老师,其中一名为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一名为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负责监考及突发事件的处理。中职院校则负责全程协助监督。

六、成绩评定

根据相关部门规定,文化基础水平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综合得分达到总成绩的60%(含)具体分数为450分以上,取得衔接高职院校入学资格。

七、考生录取考试成绩及录取信息报送

中职-高职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后,双方共同组织学生信息审核。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与每年对口升学同步完成录取学生审批手续办理、录取通知书发放,并负责将录取学生信息报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201735

 

 

附件: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转段考试

命题及安全保密实施办法

一、试卷命题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文化课、课职业技能部分试题由旅游管理学院完成命题。

要求命题期间将相关教师在学院采取隔离方式命题,安保部门负责监督,后勤部门负责其生活起居。直至评卷工作结束,方可结束隔离状态。

二、试卷运送

1.长春大学旅游学院的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材料的运送工作,并对运送工作中的安全保密及保卫负责。

2.考试材料押运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同时符合如下条件: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保密观念强,能自觉遵守国家和教育考试机构的安全保密制度;身体健康。

3.考试材料以密封车运送,配备押运车辆,运送前须进行车辆检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

4.考点接收考试材料时,须有其负责人带队,有保安人员和学院人员参加。单车三人或以上押运。

5.在任何情况下,考试材料运送途中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6.严禁搭乘与考试材料运送无关的人员,或搭载与运送工作无关的物品。

7.试卷在运送途中应定时向领导部门报告运送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须立即上报。

三、试卷接收

1.转段考试材料印制后,通过专车押运形式发放给两个考点学校。

2.考试材料到考点学校后,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必须当面清点、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核对无误后进行书面交接,避免出现错发、漏发现象。

四、试卷保密室

1.存放考试材料的保密室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和国家保密局联合下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中的有关要求。对保密室达不到要求的考点,不能过夜存放试卷。

2.考点试卷保密室的建设,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经省级公安、保密部门的检查验收。使用前,须自查并报同级公安、保密部门检查批准;使用期间接受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安及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

3.试卷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砖混)结构的套间,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铁门、铁窗、铁柜,套间的外屋供值班巡逻人员使用,内屋用于存放试卷,内外屋之间须安装防盗门,应保证外屋可观察到内屋情况。铁柜数量以能够满足存放全部试卷为准。试卷保密室要配备报警和监控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试卷保密室在非试卷保存期间一般不应挪作他用。如确需挪作他用的,在下次用于存放试卷前必须更换内间门锁和铁柜锁,密码铁柜必须更换密码。

五、 试卷保管

1.考点接收考试材料后,必须将考试材料存放在符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的考试机构试卷保密室。

2.各考点应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工作,要随时检查试卷在考点的存放情况,逐步完成试卷保密室网上巡查系统建设。

3.对漏封、破损或其他影响正常考试的试卷,试卷保密室负责人须报告有关负责人,由指定的专人(两人以上)进行技术处理;对接触外漏试题内容的人员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值班期间,试卷保密室的负责人及值班巡逻人员应严格执行下述规定:

1)值班期间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文娱活动、私自使用电话;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

4)不得将试卷保密室的钥匙转交他人或者互相代管,不得泄漏密码;

5)拒绝他人索要试卷保密室门、柜钥匙,拒绝代领试卷。

六、试卷分发

考试材料分发场地应选择相对封闭、宽敞的场所,且必须进行实时监控,并做到无死角、无遗漏保留全程的监控录像。在试卷分发场所完成试卷分发工作后,立即对分发全过程进行回放查看,并将查看情况进行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上报。

七、试卷评阅

2+3转段考试评卷采用集中评卷方式,评卷地点在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采取密封评卷,要求评卷老师公正客观,评卷后要及时将成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