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两项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28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处新增了《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学耗材、低值易耗品、耐耗品管理办法(暂行)》两项管理办法。

其中《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中要求:无形资产按分类对其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同时明确了无形资产范围及内容,对无形资产的购置、使用、管理、处置等方面做了规定。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教学耗材、低值易耗品、耐耗品管理办法(暂行)》中强调了物品由部门专人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类物品的范围与分类,对低值物品的购置、使用、报废管理等方面做了规定。

以上两项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详细内容请登录资产管理处网站查看。


资产管理处     

2023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