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档案征集活动
发布人: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8-29   浏览次数:69

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档案馆是反映母校辉煌发展史的重要场所,也是校友寻根觅旧之地,为进一步丰富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十年馆藏,发扬我校光荣传统和优良学风,更好地为学校各项工作和创建“省内一流,国内先进、知名的”大学服务,档案室开展校友人物、学生社团活动、历届毕业生合影等项档案征集工作。我们热切希望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档案工作能得到你们的大力支持、关心和赞助,将个人保存的与母校发展有关之物、史料或你们为国家、为社会作出主要成就的记载和实物,以捐赠或者寄存的方式转交母校。我们会充分尊重您的各项权益,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以不同方式表示谢意。我们期盼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档案室能永存你们的足迹。

亲爱的校友,让我们同心协力,留住母校历史的荣耀,再创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光辉的历程。

  

征集范围

1.各个时期学校的领导、知名人物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手稿及信函等;个人照片和使用过典型实物等。 

2.各个时期国家及各机关领导、社会名流及重要来宾对本校进行视察、参观、访问、讲话、回忆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题词、发言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3.各个时期学校制发的各类文件、印章、校徽、校标、知名人物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等)、纪念章、票证等。

4.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带有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及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5.各个时期本校或其它单位出版的与本校或校友有关的刊物和印刷品。

6.校友在不同时期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所获得的文件和实物材料,如:通知、请柬、代表证、会议文件、信函、聘书、证书

7.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8.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作品。

9.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能够反映母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联系方法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镇(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行政楼一楼)

·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161

·电子邮件: 4704882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