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领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1-16   浏览次数:451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和领用工作,提高效率,节约开支,特制订本办法。

  一、采购物资的范围和分类

  1、学校所有使用的物资均在学校统一采购的范围内。按物资的价值又分为固定资产和一般物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资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2、采购物资按使用又可分为教学仪器设备、家俱、图书、办公用品、建筑维修材料及工器具、汽车保养维修材料、实验仪器设备维修材料、卫生清洁用品、网络通讯及计算机维修器材、各种耗材等。

  二、采购物资的计划申报

  1、物资采购工作应加强计划性,不同类别的采购物资,应根据其使用需求情况和物资的特点,按年度(学期)提交采购计划、尽量集中采购。采购物资的品种及数量要根据需求情况合理确定,既要防止一次采购过多造成积压,又要防止一次采购数量不足而多次采购。

  2、教学仪器、家俱、图书等固定资产的物资采购计划按学年申报,每学年第二学期6月15日前将下一学年度的采购计划报学校资产管理处。

  3、办公用品(含部门使用专项物资)、卫生清洁用品,实验实习耗材按学期申报,每学年第一学期12月15日和第二学期6月15日前提交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

  4、建筑维修材料及工具、实验仪器设备维修材料、网络通讯计算机用维修等材料,其中,常用维修材料按学期申报,每学年第一学期12月15日和第二学期6月15日前提交下学期的物资采购计划;其它非常用维修材料及物资每周申报一次。

  5、教材的采购,由教务处按学期制订采购计划,每学年第一学期12月15日、第二学期6月15日前提出下学期采购计划。

  6、图书馆阅览室用报刊杂志和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报刊杂志分别由图书馆及院长办公室按报刊杂志征订时间提出年度采购计划。

  7、体育器材由体育教研部按学期制订采购计划,每学年第一学期12月15日、第二学期6月15日前提出下学期采购计划、体育场地及器材的维修由体育教研部视教学需要提出维修计划。

  8、教务处组织的各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考试及社会认证考试所需物资,由教务处根据实际需要制订物资采购计划,由处长及主管校长审批后,自行采购,所需经费由收取考试费中支付。

  三、物质采购的审批程序

  1、固定资产类物资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报告,并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经使用部门领导和主管校长签字,报学校资产管理处汇总审核,经校长审批后,送采购部门采购。

  2、更新改造项目的物资采购先由立项部门提出立项报告,经部门领导及主管校长签字,报校长审批后,送施工部门(单位)提出物资采购申请,经部门(单位)领导及主管校长签字后,报校长审批后,送采购部采购。

  3、办公用品(含部门使用专项物资)的采购先由各部门(单位)提出下一学期物资需求计划,报采购部汇总审核后提出学校下一学期的物资采购计划,报校长审批后组织采购。

  4、建筑维修材料及工具、卫生清洁用品、安全防火用器材等物资,分别由后勤处和保卫处提出学期常用物资采购计划和非常用物资采购申请,经处长签字,报主管后勤副校长审批后,送采购部组织采购。

  5、实验仪器设备、网络通讯、计算机用维修材料、工具及耗材,由教育技术及网络中心提出学期常用物资采购计划及非常用物资采购申请,经中心主任签字(其中旅游分院实训室所需维修材料及耗材由旅游分院提出物资采购计划,经分院院长签字)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送采购部组织采购。

  6、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评估或大型活动所需物资的采购,由承担任务的部门提出物资采购计划,报主管校长审批后,送采购部采购。

  7、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办、就业办、图书馆等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而特殊采购或加工的物资,由部门(单位)单独提出采购计划,经部门领导、主管校长签字,报校长审批后执行。

  8、体育器材的采购及体育场地的维修所需物资采购或维修,由体育教研部提出采购或维修计划,经部主任签字,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送采购部执行。

  四、物资采购

  1、按学年度采购的固定资产类物资,采购部在收到采购计划后,按学校规定的使用时间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确保按时供货。

  2、按学期计划采购的物资,采购部在收到采购计划后,根据库存物资情况,在下一学期开学前,按计划将物资采购到库,确保下学期的物资供应。

  3、对非计划采购的各类物资,一般每周三为采购部受理各部门(单位)报送物资采购单的统一时间,采购部在收到物资采购单后,须在一周内完成采购任务,保证物资供应。

  4、对学校教学、后勤等方面急需的物资,更新改造项目所需物资,以及上级评估和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所需物资,采购部应随时受理物资采购单,并及时组织采购,保证按时供应。

  五、物资领用

  1、固定资产类物资到货后,由资产管理处按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组织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进行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

  2、更新改造项目、各类评估和大型活动所需物资采购到货后,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经主管校长签批后领用。

  3、各部门(单位)领用办公用品(含部门使用专项物资),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经主管校长签批后领用。

  4、建筑维修材料、耗材及工具、卫生清洁用品、安全防火用器材、汽车保养维修用品,由后勤处办理领用手续,经分管后勤副校长审批后领用。

  5、实验仪器设备维修材料、耗材及工具,体育器材、网络通讯及计算机维修器材、耗材及工具,分院(部)所属实验室所需耗材,由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领用。

  6、学校汽车日常维修由车队向后勤处提出维修申请,后勤处长签字,报主管后勤副校长审批后,由采购部组织维修。汽车大修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进行。

  六、采购物资管理责任制

  1、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物资的采购和领用工作,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物资的采购申报和领用物资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其它各方面工作顺利进行。

  2、各部门(单位)对各类物资的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报送采购部,采购部在收到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后,要及时组织采购,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采购任务。

  3、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单位)在制订物资采购计划或填报物资采购申请时,要把拟采购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技术指标、使用性能及要求、采购数量核对准确,填写规范清楚,不得有误。

  4、各部门(单位)和采购部要分别建立采购物资的申报、到货和领用登记制度,采购部在收到报送的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时,要在送达的部门(单位)的文件登记簿上签字确认;采购部采购的物资到货后,要及时书面通知申报部门(单位),收到到货通知后,申报部门(单位)要在采购部的文件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5、对由于采购物资申报部门(单位)不按时申报,或采购部收到采购计划或申请未及时采购供货而影响学校工作,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绩效工资。

  6、对由于申报部门(单位)填报采购计划或申请不负责任,或采购部采购失误,使采购到货的物资无法使用而造成经济损失,要追究责任,并视经济损失大小,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绩效工资。

  7、全校教职工都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节约使用各类物资,精心爱护各种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处要切实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采购部要认真检查各类领用物资的使用情况,对由于疏于管理造成物资设备损坏或丢失要追究责任,并视经济损失大小,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绩效工资。

  8、学校各部门(单位)都不得擅自处理所分管和使用的物资设备,一经发现要追究当事人和部门(单位)领导责任。对盗窃和有意破坏学校物资设备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