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3-10浏览次数:1

  为了更好地实施长春大学公寓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教育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的思想教育阵地和精神文明建设窗口作用,特制定此条例。

一、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增强学生四自能力
  1、学校设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校主管后勤副校长、党委副书记、后勤处(总公司)、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公寓中心、社会投资方及学生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例会,协调有关公寓维修、物业管理、学生教育和管理、保卫及其他相关事务。抽查并评比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效果(另见相关检查评比办法),并把结果作为相关人员工资及奖金发放、职务调整、职称评定的一项重要依据。
  公寓设辅导员值班室,管理员、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定期值班检查,并经常深入学生寝室做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
  积极探索党、团组织进公寓的各种有效形式。
  2、校、院学生会设舍务部?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有条件的公寓楼设楼委会、楼长、楼层长,充分发挥和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及维护学生自身权益的作用。
  3、学生寝室是班级、团支部的基层组织?是学生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设寝室长,负责学生寝室的卫生、纪律、安全、文明和公共物品的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寝室设团支部或团小组(设书记或团小组长)。
  舍务部、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及公寓党、团组织成员和楼长、楼层长、寝室长等均享受学生相关待遇。

二、坚持舍务检查评比,健全制约示范机制
  学生寝室是学生思想品德表现最集中的场所,寝室内务是学生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要坚持各类检查、评比,并与学生入党、选任干部、评优、调寝挂钩。
  4、坚持评选“标兵寝室”、“文明寝室”、“内务标兵”等。舍务检查、评比结果及时通报给学院、学生处,并作为学生入党、选任学生干部、评优、调寝的主要依据。寝室内务(或综合)评比为丙级或丁级及个人内务评比为不达标、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当年不得入党、选任学生干部、参与评优。内务(或综合)评比成绩作为分配学院和学生舍别、楼层、寝室的主要依据。
  5、学生在公寓的各种日常行为表现与德育测评挂钩(另见《长春大学学生公寓日常行为表现与德育测评实施办法》),并作为学生档案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以写实的方式记入学生学年总结档案。同时,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6、设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学生寝室悬挂床位卡、示范卡(学生党员、干部、先进)、有院系公章的课程表,作为查寝、查操、查课和约束、示范学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7、违纪处理:学生违纪按《长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长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学校其他相关规定处理。处理文件装入学生档案。

三、创造优良卫生环境,追究卫生责任到人
  8、建立卫生责任制。楼内公共区由公寓负责。学生寝室及寝室外的门两侧对应位置的垃圾和墙体卫生由学生负责。学生寝室有值日轮流表(或值日卡),原则上每人一周,负责日常卫生清扫工作。
  大型卫生扫除或专项扫除时由寝室长组织寝室成员共同打扫并负责。毕业生实习期间,住校生重新安排好值日表上报管理员。
  9、内务基本要求:学生寝室要求室内外物见本色,室内整齐有序、优雅向上。详见《长春大学学生寝室、个人内务评比标准》。
  10、公共区卫生:要保持、爱护公寓园区环境卫生,禁止一切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垃圾等处理:垃圾、瓜果皮核、广告纸等杂物放在水房内的垃圾桶或楼外果皮箱内,脏水倒在水池或便池内。禁止往窗外、走廊、楼外乱扔垃圾或杂物等、泼脏水。
  禁止随处大小便。
  物品摆放:楼内外物品摆放在指定地点,整齐有序,禁止在楼(室)内外随便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在公寓园区停放汽车等。
  禁止私自在室内外及公寓园、公寓楼内外拉绳、乱挂衣物等。
  广告及张贴物等:海报、广告、启事等张贴在指定的广告栏内一律使用胶带纸。经许可后,寝室内张贴的字画等要规范、健康向上。禁止在禁止在公寓园、公寓楼内外私自发放广告、传单等。

四、遵守作息制度,保障住宿环境。
  11、全校作息时间统一。按时归寝、熄灯、就寝,禁止晚归寝、夜不归寝。禁止大声喧哗、起哄(或摔瓶子)、就寝后卧谈或打电话等,禁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文娱、体育、商务等活动(如打乒乓球、玩扑克、弹奏乐器、听音乐、推销、传销等)。禁止存放非学习、生活必需用品及小动物等。
  毕业生离校前一周为毕业联欢时间,晚归不得超过半小时。

五、严格床位管理,确保住宿秩序。
  12、档案管理:建立住宿档案和查询表,管理员、楼管员、保洁员人手各一份住宿档案。每个公寓至少一份查询表。定寝、定员、定位住宿。床位号按顺时针方向、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排列,寝室壁柜根据床位号按同侧从下到上顺序排列。床位、衣柜学年调整一次。床位、衣柜要喷号。单独建立退宿、调寝档案,存放在门卫。
  13、调寝与床位管理:每学年调寝一次。学年调寝前两周,公寓中心要向学生公布房源情况。各班报名单要按学号顺序(包括降级、休学复学到本班的同学),经辅导员核准、报名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寓。
  总体方案由公寓制定,各院系具体分配房间、床位。调寝报名与分配表一式三份,学院、公寓、财务各一份。调寝前三天,公寓收齐调寝方案,核实后方可调寝。交财务处清单作为收费凭据,不再改动。公布后禁止私自串寝或调床。因特殊情况需个别调整的需经辅导员同意签字,楼内的由管理员办理,公寓间的按照集中的原则为一对一互换,由公寓负责。
  因身体等特殊原因需调寝者,必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诊断、相关证明,特别需要走读(家距学校较近、照顾病人或老人、因病或心理障碍等)的学生,要在每学年调寝报名前一周办理好走读手续(本人申请,家长、辅导员签字,学院副书记审核、学生处批准),经公寓中心备案、统一整理后报财务处。私自调寝者必须交纳原寝床位费。
寒暑假期间学生要按要求把床位腾出,住宿者要办理集中住宿手续。

六、加强安全四防管理,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长春大学公寓安全管理细则》)。
  学生、青年公寓是人员最集中的安全场所之一,在人力、物力、财力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要尽可能采取切实措施保障住宿人员的人身财物安全,禁止、预防并及时妥善处理打架、骂人、喝酒、赌博、打麻将、盗窃、火灾等事件。
  14、人员管理:禁止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出租或出借床位。禁止私自外宿或租房外住。寒暑假要集中住宿。
  楼内学生出入楼凭出入证(凭学生证或身份卡经管理员核准后办理)自觉接受检查。晚归、夜出凭学生证(或身份卡)登记,楼管员要核对住宿档案。寒暑假期间住校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卡)办理、领取假期出入证。
  开学最先来、放假最后走的同学要到门卫填写《离校、返校登记表》,节假日期间,住校学生要填写《假期住校登记表》,寝室内只有一人时要到门卫另行登记。
  非楼内人员(校内外办公人员、家长、亲友、本校其它公寓楼学生、外校同学等)入楼时,要经过允许并登记,抵押有效证件(离开时取走)。进入寝室必须由被访者领入。入楼、入寝要文明、守纪。男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后和第二天的8:00―17:00,可持身份证经登记、押证上楼帮助女毕业生搬运大宗物品。男家长在平时及新生入学当天20:00前,应主动离开女生楼,学生干部工作时要佩戴相关标志,并禁止单独行动。
  禁止校外人员擅自进入公寓园游玩、买卖或订购等。
  重点人员、寝室 保卫处、教务处和学生处要及时将重点人员、受纪律处理的相关学生名单、文件抄送公寓中心。公寓中心、管理员要建立重点寝室、重点人档案,建立退宿、调寝档案。
陌生、可疑人员查询学生寝室号、电话号时,原则上由楼管员或管理员通知被查学生与对方联系。
  15、寝室个人、公共财物管理:不要把钱存放在寝室内(尤其是开学初)。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在平时要锁好、放好,假期带走;手机要随身携带。寒暑假期间要把个人物品打好包并封好。行李(被、褥、床单、被罩)要编号并写清姓名、学院、班级、公寓及时寝室。
  就寝(睡觉)、离寝(包括临时离寝)要插门、锁门、关窗。临街(或小区)、低楼层的寝室要特别注意防范。楼内人少时(集中上课、节假日、运动会期间)更要加强防范。
  计算机、大件物品进出楼要持学生证或身份卡到门卫登记。退宿、调寝学生把所有个人物品拿出时,由同寝人员陪同到门卫签字。
  捡到钱、物要上交,不得私自招领、侵吞。
  16、用火用电管理:禁止使用明火(包括焚烧垃圾、废纸等)、私接电源、在禁烟区(水房、厕所之外)吸烟。禁止使用和存放酒精锅(块)、电热器具。离寝(包括临时离寝)时要关好灯并切断电源。
  17、门锁、钥匙管理:公用寝室钥匙由管理员放在指定位置锁好,学生因特殊情况借钥匙时要核实身份和寝室号并登记、抵押有效证件。检查时要两个人以上一起使用钥匙,并且不许带出楼。
钥匙不得外借或为他人配备,不得放在门框或其它不安全处。不得私自换寝室门锁,经许可换锁后要交一把钥匙给管理员。退宿、调寝学生要到门卫交钥匙,寝室长必须及时找管理员换锁。
  18、安全设施、物品管理: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杂物,楼内所有人员都应掌握消防器材、安全门的使用方法,不得私自动用或损坏消防栓、安全门、灭火器等。非工作人员禁止擅自动用监控设施。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公用硫酸要锁好并注意使用安全。
禁止存放赌博用品及易伤人的铁棒、刀具、锤子等非学习、生活必需品,禁止饲养小动物。
  19、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杂店等要有卫生许可证,服务人员要有健康证,按卫生防疫要求摆放食品。不得经营烟、酒和无商标、过期食品,不得私自加工、出售食品。学生和单身教工要注意饮食卫生和安全。净化饮水机要按卫生防疫要求定期清洗、消毒。
  20、其它安全管理:禁止酗酒、赌博(或打麻将)、涉猎淫秽物品。禁止往楼下扔东西、泼水。不得进行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公寓园内玩篮球、足球、排球等。
禁止在公寓园区内私自摆摊或搞其它商业性活动。在离校前一周,毕业生可以在公寓园区指定位置卖学习用品,但不得卖生活用品。
  21、安全宣传教育:保卫处、公寓公司要对学生,尤其是新生进行公寓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做好防范常识介绍、典型案例分析、最新案情通报等工作。
  22、档案资料管理:《借用钥匙登记》、《来客登记》分别由管理员、楼管员保管一年,《监控室值班记录表》放在监控室,保存时间为半年,《离校、返校登记》保存一个月。《典型案例分析》要长期保存。
  23、组织管理:寝室长、楼层长、公寓管理员为寝室、公寓楼安全防火负责人。
  24、突发事件预案: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并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七、注重公寓文化建设,自觉抵制低级趣味。
  25、积极利用电视、对讲广播系统、板报、比赛等各种形式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学、文娱、体育等活动。
  26、.禁止涉猎有淫秽内容的音像、书刊、光碟、互联网等。禁止讲低级、下流、不文明的语言等,禁止在规定的时间外打扑克、玩游戏、看影碟。
  27、禁止走路拉横排、逆行,禁止坐窗台、爬窗户。
  28、男女交往要得体,禁止搂抱、接吻、吵架、撕扯等。

八、爱护公物,爱护花草,以校为家。
  29、管理员和学生寝室有寝室物品登记表。公寓中心要随时保证修好、补齐寝室内物品。
  建立调寝交接登记制度、毕业生最后离校责任制度。
  30、禁止破坏或污损公物。如踹门、撬折页或对扣等,私挪电线、电话线、对讲机喇叭、拆卸门窗、乱钉钉子等。门窗、墙体等要洁净如新,不许有鞋印、球印、污渍等。供暖后、风雨天要关好窗户。
  禁止践踏花草、攀折树木等。
  31、禁止浪费水电,如长流水(不关水龙头、洗脸或洗衣物超量用水、以水冲代替漂洗)、长明灯(离寝不关灯、就寝不熄灯)等现象。
  32、丢失、损坏、浪费者除照价赔偿外要给予一定罚款及相应纪律处理(另见《长春大学公寓水电、公物管理办法》)。

九、服从管理,待人礼貌,以寝为家。
  33、服从、配合、支持管理员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禁止顶撞、辱骂工作人员。
  34、待人接物文明、礼貌、热情。
  3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助、互谅,调整床位、衣柜时同学之间要发扬团结互助精神,照顾身材矮小、体弱、残疾等同学。

十、严格管理,敬业奉献,关爱学生。
  36、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员工岗位职责(包括要求、标准)及奖惩办法,工资、奖金与服务质量和工效结合。
  37、全体员工要竭诚服务,礼貌热情,以情感人;严格执纪,文明和蔼、以理服人。对待学生要充满爱心。
  38、建立系统的服务监督体系,公寓园区设服务监督岗、意见(建议)箱。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管理、服务人员要定期深入寝室征求意见、建议,与学生交流、沟通感情,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