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学团工作表彰决定
发布人:外国语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5-04   动态浏览次数:2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宣传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决定对2017年度学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公布《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关于2017年度学团工作表彰的实施方案》,鼓励学生积极申报,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审核和评选,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集体奖项

活力团支部:英语1620101团支部

优秀班集体:汉语1650101

文明寝室八公寓603616624

九公寓620

七公寓225

二、个人奖项

优秀大学生

陈新悦、陈美安、黄春宇、康棹淇、刘爽(15朝语)、刘琳、雷雯、马丽、应佩瑶、张川、张妮、周雪、周艺璇

优秀共青团员

陈宇航、蔡琴琦、古灵霄、韩雨彤、金越、李园园、李凯利、孙枫琰、徐锐馨、于淼、庄柳、赵金多

优秀团干部

管书跃

优秀学生干部

白一辰、刘清源、孙羽佳、孙嘉涔、解静波、辛媛、于斯涵、张楠、郑雨琦

魅力团支书

黄赛然

优秀志愿者

董佩琪、李佳航、罗彤、苏永庆、王焯、郑佳宁

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杜旭、丁屹君、律美辰、李铭玥、李丹彤、柳懿轩、刘学婷、刘恋、刘钰姝、鲁彦辰、朴陆阳、孙永钢、宋霖、王弋宁、王根旺、王乐乐、杨蕾、姚春雨、朱江雁、周传杰

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冯宇航、王鹏、张倍宁、张姝忻


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争创一流的决心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团结和带动更多的集体和个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全院各团支部和广大青年也要以实际行动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继承和弘扬爱党爱国校精神,坚定信念,与时俱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谱写出更加辉煌的篇章!



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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