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会计学专业与红塔集团长春卷烟厂财会部门长久保持良好的实习、就业关系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21   浏览次数:89

长春卷烟厂位于长春市区伊通河畔,始建于1934年,1998820,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长春卷烟厂加入红塔集团,实现资产重组,成为红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即红塔集团长春卷烟厂。

多年来,红塔集团长春卷烟厂先后开发研制出精品人参烟、硬盒红人参烟、百年人参、生命源人参系列等中高档卷烟,深受国内消费者青睐。人参烟还作为我国较早走出国门的民族卷烟品牌,连续20年远销美国。

红塔集团长春卷烟厂现拥有先进的技术装备和国内一流的质量检测系统,先后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2000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如今,人参系列卷烟年产销量已突破16万箱,成为东北地区颇具影响力的卷烟品牌,同时被评为吉林省名牌产品和吉林省著名商标。在2002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卷烟品牌市场综合竞争力100强排名中,人参烟名列第40位。

此外,红塔集团长春卷烟厂曾经先后被评为吉林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吉林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吉林省用户满意企业,2003年还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同长春卷烟厂达成长期在校生实践合作协议,我专业的认识实习环节通常在该实践基地完成,实习学生通过独立顶岗、参观等方式进行实习,分别在各个营业网点由企业员工带领操作,学生可以在营业网点的财务部门进行现场学习,并可以进行轮岗实习,让学生更加系统的了解会计账务处理的完整流程。

通过长春卷烟厂的实习实践,可以加深学生对本专业的认识,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实践操作能力,增加就业竞争力。

    

长春卷烟厂外景

 

长春卷烟厂正在开客户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