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年度考核与评选先进工作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4-30   浏览次数:16

学院年度考核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是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措施。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促使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并为教职工晋升、聘任、奖励、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为做好年度全院各部门、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原则
    (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考核是对教职工每年度工作的全面评价,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考核条件公正,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结果公开。
    (
)严肃认真、简便易行的原则
   
考核是体现激励机制作用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态度上严肃认真,操作上简便易行的原则,既要做到严密、规范、防止弄虚作假和敷衍了事,又要便于操作。
    (
)注重实绩的原则
   
工作业绩是考核中最重要的内容,教职工的品德、能力、工作态度、出勤情况等最终都会通过工作业绩即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反映出来,因此,必须重视业绩考核。
   
二、考核的范围
   
凡我院在岗的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等都必须参加年度考核。

三、考核条件及内容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l
、单位领导具有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精神,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成绩突出。
    2
、注重本部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成绩明显。
    3
、管理措施完善,岗位责任落实认真,积极主动开展业务工作,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
、部门廉政建设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性强。
    5
、固定资产及财务管理账目清楚,交接手续完备。
    6
、本部门教职工全年无违纪现象。
   
(二)教职工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职工的爱岗敬业精神、业务水平以及工作实效等。

1、德,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品质,指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服务态度以及爱岗敬业精神,是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活动的情况;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事业心和责任感的情况以及是否实事求是,廉洁奉公,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情况。
    2
、能,主要考核教职工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技术水平和知识更新情况。包括熟悉本职业务的程度,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开发创新,综合概括的能力,组织领导,协调关系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处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3、勤,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包括是否勤于学习和钻研本职业务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是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是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绩,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根据人员分类考核的原则,各类人员在业绩考核上有不同的侧重。对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考核教学,科研的成绩和贡献;对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质和量,是否有创新和开拓性工作成果等。

5、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由相关主管院长根据考核内容组织进行。

程序: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主管院长组织部门负责人评议-结果公示-院长签批

2、教职员工主要分为各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及二级部门主管领导)、专职教师(含教学干事)、教务、教辅(含教务处、电教中心、图书馆)、行政岗位(含院办、财务部、招生办、就业办、)、学生管理岗位(各系辅导员、学工处)、后勤(含后勤办、保卫、维修班、医务室、车队)六大块制定出优秀及先进个人指标,具体情况详见下表。院长办公室为考核的组织者。未完成规定课时者,年终工作考核成绩不得为“优秀”,工作未满六个月者,年终工作考核成绩不得为“优秀”,出现教学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者,年终工作考核成绩不得为“优秀”。

程序:个人总结并填写相关表格-部门内部评议-推选出优秀候选人名单-由主管院长初步审查-院长办公会评议-结果公示-院长签批

五、评优和评先指标分配情况

1、各部门各单位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全院有18个单位,共评选先进集体四个,其中教学2个(含教务处、各系部、电教中心、图书馆);行政1个(含院办、学工处、招生办、就业办、财务);后勤保障1个(含后勤办、保卫科、公寓中心、卫生所、维修班)。

2、在全院124名教职工中,通过考核,拟确定19人考核等级为优秀,占全院教职工的50%;在此基础上评选出院级先进工作者9人,占考核优秀名额的50%

六、奖惩办法

(一)对评为先进集体的部门颁发奖状,全院通报表扬。

(二)对评为院级先进工作者的,颁发荣誉证书,给予每人500元奖励。

(三)奖励在评选结果公示未有异议情况下,经院长签批后方可实施。

    (四)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员工,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