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马铭晗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21   浏览次数:120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马铭晗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教工:马铭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教师

公示时间为20214月21日至4月28(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或7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康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直属党支部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反馈。

人:刘雅文

联系电话:1389487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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