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15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8-21   浏览次数:137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繁荣吉林省高等教育科研事业,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启动第15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说明

成果分为论文、著作、课题研究报告3个类别。每个类别均设一、二、三等奖。

论文、著作要求:自201651日—2018631日公开发表/出版的以高教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成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

课题研究报告要求:在201611日—201871日期间已结题的“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项目”的研究报告。

二、成果材料要求

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详见附件1)。

论文要求提供网络打印版(非复印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复印件1份。著作要求提供原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如转载、引用、基金项目、获奖等)复印件1份。课题研究报告要求提供结题验收书复印件、研究报告打印版、研究报告查重报告(要求知网、PaperRight检测除去个人发表情况外复制比≤30Paper Pass、万方检测除去个人发表情况外复制比≤20)各1份。

成果参评者需为成果的负责人或前3位参与人(参与人申报成果需提交具有负责人签字的授权说明)。每人每类成果限报1项。

.报送要求

申报人请于93前统一将成果分类汇总后报送至高教研究所(行政楼205室),同时将报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62044083@qq.com。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类成果专家评审费60/项,著作类成果专家评审费100/(评审费以现金方式支付,请勿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转账)

联系人:陈湘芹、胡雪联系电话:89811003

附件1.docx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高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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