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发布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452

2016年,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在省语委和校语委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坚持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遵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加强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加大推广普通话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2016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校领导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于20165月成立了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制度建设

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立即着手开展制度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语言文字应用管理规定》、《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长春大学旅游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

三、开展各项语言文字活动

1.完成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新秀推荐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完成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新秀推荐工作,唐永林教授获评省级教学名师,孙国霞副教授获评省级教学新秀。教师的语言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艺术,教师的语言是一种知识更是一种思想,教师的语言文字是教师个人潜在的素养。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担负着推广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任,作为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新秀更应该成为校内推广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标兵和先锋。

2.推荐教师参加2016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教案、精彩课件”评选

推荐我校四名教师参加2016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教案、精彩课件”评选,王小蕾老师荣获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课“精彩教案、精彩课件”一等奖,是唯一一位荣获一等奖的民办高校教师;牛丽丽老师荣获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精彩教案、精彩课件”二等奖;陈冬颖、杜颖两位老师分获思想道德修养课“精彩教案、精彩课件”二等奖和三等奖。

3.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学示范教师评选

在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学示范教师评选过程中将普通话和板书书写纳入评分指标体系,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孙国霞和崔天明荣获校级教学名师称号;许可新、苑晓赫、王春秋、孙丽男、安璐和李宣颖六名教师荣获校级教学示范教师称号。

4.开展校园语言文字活动

在校语委领导下,团委、学生工作处和各教学单位开展了“探索人生求真谛,读书实践谱华章”2014级思想政治理论课读书演讲比赛、“风飘书香满校园”读书活动、中俄双语诗歌朗诵比赛、“感恩九十五年”演讲比赛、“白马非马,探花非花”辩论赛、“知荣辱·辨是非”辩论赛、第九届“激情飞扬,辨出自我”辩论赛、“传承长征魂·共筑中国梦”演讲比赛、“创建环保社会,共建美好未来”主题征文活动、“我与祖国共奋进”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营造了校园普通话推广的良好氛围,提升了我校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运用能力。

四、开展“推普周”活动

面向全校师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增强了全校师生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了人人讲普通话、人人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校内普通话测试

2016年组织校内普通话测试1482人,发放普通话证书132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