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6-05-10   浏览次数:255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语委办)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语委)的日常办公机构,根据校语委工作安排部署,具体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二、草拟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计划和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报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审议。

三、组织本校师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活动,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与各部门协作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四、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网站宣传建设工作。

五、积极推广并逐步普及普通话,协同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报名、组织及办证工作并接受相关咨询和监督。

六、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

七、与省语委办保持日常工作联系。

八、负责检查、监督、反馈全校用字情况

1.对重大用字事务进行审核。如建筑用字,大型会议用字、大量使用的标志、标牌;大型展览用字,以确保用字的规范性。

2.对全校的用字情况进行常规性抽查或专项调查,做出量化分析、公布结果、纳入评估,以促使规范用字的风气形成。

3.将不规范用字情况及时反馈到各职能部门,督促其限期改正,并汇总有关材料,报校语委备案存档。

4.对全校用字情况进行评比,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或批评。

九、完成学校和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