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6-08-25   浏览次数:114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推普周活动作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措施之一,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强化国民语言规范意识,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活动安排

(一)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各级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新闻出版和广电、军队、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和组织,要从常规工作与语言文字密切相关的角度,结合推普周宣传主题,利用推普周的宣传平台,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各行业干部职工素质和工作质量以及加强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践活动。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推普周期间,以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为内容,开展群众性宣传和咨询活动。高等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广场表演和宣传活动,中小学校可在校园附近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学校要组织相关主题班会、团会、队会,利用校报、板报、墙报、手抄报、广播站和网络等校园媒体开展学习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的活动。悬挂标语条幅,营造宣传氛围。

(三)省教育厅和省语委将继续印制国家统一制作的宣传海报,编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手册,发放给相关单位。

(四)各地报纸、电台、电视台要以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知识为核心,制作播出推普专题栏(节)目,并对各地推普活动进行宣传报道。电台、电视台要滚动播出国家统一制作的推普公益广告。

(五)各地、各单位要印制张贴或在网络上发布国家制作的推普周宣传海报。各地和各行业系统也可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地特色,利用社会力量的支持赞助,自行设计制作各种推普宣传品,向社会广泛发放,进一步扩大推普周活动的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六)省教育厅、省语委将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在推普周期间,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推普周”公益短信。

(七)“吉林省语言文字微信公众号(jlsyywz)将适时推送推普周公益宣传片、宣传海报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更新理念,提高认识。各地区、各行业和各单位要适应时代发展,以推普周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民众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积极培育和树立语言文字的新理念。语言文字是国家的战略性文化资源,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推进“新四化”的基础性资源;充分认识语言文字工作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和国家软实力建设的关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关系;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关系。语言文字既涉及国家核心利益,又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做好语言文字工作意义重大。

(二)紧扣主题,注重效果。今年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6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5周年,又适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各地要充分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准确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切实增强宣传效果。

(三)加强协调,行业联动。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指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应充分利用好推普周这个宣传平台,发挥整合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指导学校的宣传活动;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指导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做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传,发挥主流渠道作用;文化行政部门要指导文化团体在表演活动中增加相关元素;各级共青团组织配合各单位、各行业部门组织青年开展相关活动;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级政治机关,应结合实际,开展切实有效的推普宣传活动。

(四)统筹城乡,全面推动。各地要在做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并进一步加大对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关注和支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与提高当地劳动力就业水平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五)着力创新,提升效能。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宣传手段、监管机制、活动形式和服务方式等各方面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发展。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普及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务实举办各项活动。

(六)加强领导,整合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推普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普周活动与其他语言文字工作项目相结合,整体推进。各市(州)和县(市)要把开展推普周活动,纳入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准备中。结合评估要求,有力推动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推普周活动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示范校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扩大语言文字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促进学校和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提升。

五、相关事项

各市(州)、各高校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本地、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830日前上报省语委办,省语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巡视、观摩、检查。推普周总结请于930日前报省语委办。了解吉林省语言文字工作及推普周活动情况,请登录吉林语言文字网(http://yywz.jledu.gov.cn),关注“吉林省语言文字”微信公众平台(查找公众号:jlsyywz,加关注)。

联系人:杨立兴戴竹君联系电话:0431-88905398

E-mail:jlsyy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