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发布人:财务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5-23   浏览次数:13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吉处非办字〔201914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吉教财办函〔20193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我校切实做好了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民办教育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成立由副董事长任组长,校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排查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郑晓明

副组长:刘耀辉  张洪昭

   成  员:程  越  王玉贵  马维东  赵  莹  贺柏平

   杨  威  高  阳  侯  淼  贾  烊  王彦秋

   姜  欣  李  刚  于  刚  凤  龙  孙  野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办公室主任:王彦秋(兼)

二、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学校在接到《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后,第一时间向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董事长汇报,并在学校党政联席会上向校领导班子成员传达文件精神,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防范和抵御非法集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向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学院党总支向学生做好政策宣讲,使全校师生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学校充分利用官网、校园广播、宣传板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大型集中宣讲活动2次,参与人数分别为校领导8人、教师337人、行政人员186人、学生1219人;发放宣传单2000张;制作条幅2条;制作宣传板2块;各学院采取多种方式向学生宣讲非法集资的危害。学校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使全校师生增强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让广大师生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四、常抓不懈,开展排查工作

依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先后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等方式对531名教职工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全校师生对传播非法集资的人员进行举报。通过此次排查,未发现我校教职工及学生有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

我校将继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确保公众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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