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关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动态信息
发布人:财务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22   浏览次数: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现将我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民办教育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成立由副董事长任组长,校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郑晓明

副组长:刘耀辉  张洪昭

成  员:程  越  王玉贵  马维东  赵  莹  贺柏平   

杨  威  侯  淼  刘  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办公室主任:刘  娅(兼)

    二、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学校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向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董事长汇报《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并根据文件精神,利用周一党政联席会时间组织校级领导对《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并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对防范和抵御非法集资相关知识进行学习,使大家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向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各学院、校学生处、团委向学生做好宣传。

      三、形式多样,宣传排查并举

      学校充分利用官网、校园广播、宣传板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我校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2次,参与群众503人;组织政治集中宣讲活动2次,参与校领导8人、教师203人、行政人员228人、涉及学生1219人;发放宣传单2000张;制作条幅2条;制作宣传板2块;网站新闻报道8次;微信自媒体宣传6次。我校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使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人人增强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四、常抓不懈,开展排查工作

依据《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关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我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先后对508名教职工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小组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等方式,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同时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传播非法集资的人员进行举报。通过此次专项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未发现我校教职工有参与非法集资的行为。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将继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确保公众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安全稳定。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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