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八届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创客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25   浏览次数:13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下称《国赛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第八届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三、工作要求

(一)为落实好赛事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已结题的大创项目和拟申报新一轮大创项目的团队积极报名参赛,并深入广泛挖掘毕业5年内的校友报名参赛。

(二)各单位在校参赛学生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单位学生人数的10%。建议总项目数不少于15项,其中毕业5年内的校友项目不少于2项,力争实现参赛团队和参与学生人数与往年相比稳中有升。

四、参加对象

参赛对象条件:申报人必须是团队和项目的负责人,为我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学生,鼓励跨专业组建团队。

五、赛道及组别

具体赛道及组别详见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注册:报名网站开通之日起至610

各学院组织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必要信息,610日学校登陆系统一次性导出的参赛报名信息,之后报名的不再计入参赛名单。完成注册报名后,各学院须汇总本学院参赛项目并按照报名赛道做出推荐排序

(二)校赛评审路演:615-620日(视省教育厅部署情况调整)

初赛阶段暂定将采用网评方式进行,各参赛队伍可以结合各种网络形式进行有效展示,展示媒介必须可下载、可复制,配讲解。例如:抖音短视频需要转换为MP4格式上交、功能型网站需要录制为视频形式。届时评审组将根据上交的展示内容进行评分,优秀种子项目或有争议的项目将统一进行网络路演。最终按照校赛排名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七、报名办法

请各学院在613日下班之前,将参赛项目所有材料按要求(详见附件3:上交材料示例)打包压缩后,以邮件主题“学院“互联网”+项目名”发送至邮箱:402875021@qq.com。不接收指导教师和学生单独发来的邮件。

参赛项目电子版材料内容如下:

(一)项目计划书,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初创组、成长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答辩PPT或展示视频,PPTofficePPT)必须配旁白。视频必须带讲解,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三)电子版项目汇总表,表格所列项目全称、顺序须同参赛作品的推荐顺序一致。

八、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 陆奇 电话:13654367608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八届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xls

   附件3:上交材料示例.docx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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