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创客中心多功能厅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人:创客中心  发布时间:2018-11-16   浏览次数:212

    

      为了规范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创客中心多功能厅的使用,合理高效利用资源,保证“双创”及


教学工作,特规定如下:

一、关于申请使用的规定

(一)使用多功能厅须提前最少1个工作日预约,使用当日填写多功能厅使用登记表

(二)超出预约使用时间,须重新提出预约申请。

二、关于设备、设施的规定

(一)不得擅自设置、更改设备密码。

(二)不得擅自重新安装/卸载系统、安装/卸载软件、下载文件或软件。

(三)不得擅自删除电脑以及录播设备中的内容,如需要拷贝已录制的内容时,请联系创客中心工作人员。

(四)需要在录播设备上使用U盘的,须经创客中心工作人员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严谨敲击、拆卸、损坏多功能录播厅中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损毁者照价赔偿。

三、关于秩序和环境

(一)严格遵守《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创客中心日常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二)创客中心全区域禁烟。

(三)严禁嬉戏、追逐、打闹,严禁斗殴打架。

(四)不得携带食物进入多功能厅,讲台及工作台不得使用敞口杯。

(五)不得乱扔杂物和吐痰。

(六)使用过的设备、设施须恢复原位。

(七)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创新区和创客室。

(八)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创客中心

2018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