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安全处校卫队职责范围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17   浏览次数:83

    安全处校卫队,在安全处处长的领导下,治安科、防火科的指导下,承担学校正门、北门、南门的出入管理,校园分片巡逻、执勤,可疑人员询问、一般性隐患疑点的排出等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一、协助安全处开展日常工作。

二、负责维护学校园安全秩序,预防校园安全事故,落实24小时巡逻、执勤工作,明确重点安全目标,做到点、面结合。及时上报巡逻执勤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应对师生的现场求助,协调处理校园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三、密切保持与其他校卫队员的通讯联络,校卫队长按时检查各值班岗位的人员工作情况,随时集合队伍,及时有效的应对校园突发事件。

四、熟练掌握各项防暴设施,消防器材等设施的使用,确保在应急处置中充分发挥使用功能,按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五、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的登记管理工作。

六、做到文明执勤,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礼貌用语热情助人,不刁难师生员工,配戴标志齐全,警容警姿端正,站岗时要威严、认真,保证良好形象。

七、校卫队队长落实好本队人员的思想工作,关心队员生活,解决队员的实际困难,作好各队员之间的团结协作,做好学校大型活动及重要考试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安保工作任务,布置本周工作,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思想素质和各类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