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安全处治安科职责范围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17   浏览次数:69

安全处治安科在学校主管领导和处长领导下,主要承担学校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防范任务。具体工作职责范围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校园治安防范、违法违规治理、校园案件查破、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积极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和良好的师生生活秩序。

二、指导校卫队开展校园治安巡查。合理规划学校各场所、各重点部位治安巡逻的时间、路线、点位,在巡逻中发现可疑问题和异常现象随时发现随时处理,驱逐进入校园内的外来人员,对发现的一般类治安隐患及时处置,对较大以上治安隐患及时向处长和有关部门报告,做好巡逻和交接班记录。

三、负责对治安案件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校园发生学生矛盾、冲突、外来暴力等治安案件安全事故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校卫队,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制止事态发展。保护现场,控制重点涉案人员,搜集现场证据。对发生的重大的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和处长汇报,需要属地协查的案件或事故要及时报警。

四、负责查破校园治安案件。案件发生后及时开展案情调查取证工作,搜集第一手证据,保护案发现场,形成文字材料,及时向处长、公安机关移交案件。

五、调节处理学生之间的各类纠纷矛盾。以公正公平、合理合法为宗旨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积极促成赔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终结赔偿事宜。

六、负责学校在建工程、学生食堂及营业网点等重点区域的治安检查,落实外来务工人员的信息备案,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隐患,督促一般隐患的问题整改,对重大隐患问题及时向处长报告,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治安违禁物品如管制刀具、器械、棍棒,学校规定的禁用物品进行收缴,做好收缴物品记录并移交办公室

八、监督校卫队值勤岗位工作情况,指导校卫队做好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管理、询问登记,确认身份。对出校的重要物资或物品进行核实。与属地公安机关开展“警”“校”协作,共同治理校园周边治安乱像。

九、对学校大型活动(如体育竞赛、文艺汇演、大型招聘会议、重要考试考场)和重要时期(如送老迎新时期)做好事前检查,事中治安秩序维护,事后安全收尾等工作。

十、协助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财务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在新生集中缴费期间做好秩序维护。

十一、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敢于同侵害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做斗争。坚持原则,不徇私情,秉公办案,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认真遵守安全处内部工作纪律,注意警容风纪,树立安全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