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食堂、商户及重点部位安全防火制度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17   浏览次数:291


学校重点防火部位,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下面是关于学校食堂、商户、锅炉房等方面的消防制度。

一、学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2.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

   3.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4.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5.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6.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7.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8.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9.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二、学校餐厅(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2.餐厅(食堂)要配备专门的电、水、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拆电线、输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3.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易用易拿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4.进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堂,不能在食堂内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在餐厅(食堂)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等地吸烟。

  6.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安全,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气源,留人值班。

  7.商户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周要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8.食堂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9.每天有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寒、暑假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三、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

为保证换热站正常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各类人员必须熟知安全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防火器具。

  2.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3.电气焊工要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明火作业,是先向保卫处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前要先清理各种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准备好防火使用。

  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正压运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带火的煤渣推到室外。

  5.各种热工仪表必须按规定每年夏检验一次、及时更换失灵的仪器仪表、不得超温超压运行。

  7.吸烟要指定地点、做到三不落地。对不遵守防火制度、不安操作规定作业人员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