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人:保卫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6-17   浏览次数:240


、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后勤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

、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拉线、接线。

、校内供电部门应按照电力法规的要求,落实检查、巡查、保养等制度,做好防范电气火灾事故的工作。

、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严禁私自在校内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主要包括:电水壶、微波炉、电吹风、电熨斗等。

、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园。如香水、化妆品、打火机等,严禁靠近用电设备摆放。

、严禁插排集中过多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将插排放到地

面上。

、严禁使用消防备用电源。

、公寓管理部门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做到“人走断电,杜绝私拉乱拉电源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公寓管理部门要坚持用电用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一、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气、电线起火、冒烟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通知专人维修。

十二、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并拨打120急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