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次数:1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及学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45日(星期五)放假,与46日(星期六)、47日(星期日)连休,共3天。48日(星期一)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

(二)劳动节放假时间

430日(星期二)至54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5天。427日(星期六)、428日(星期日)、55日(星期日)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427日(星期六)上430日(星期二)的课,428日(星期日)上52日(星期四)的课,55日(星期日)上53日(星期五)的课。

(三)端午节放假时间

67日(星期五)放假,与68日(星期六)、69日(星期日)连休,共3天。610日(星期一)全校师生正常上


班、上课。

二、相关工作安排

1.除学校规定外任何教职工不得擅自串休串课,学生不准提前离校,学生务必于节后恢复上课前一天晚18点前返校,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做好登记与查寝工作,确保节后教学秩序正常。

2.节前相关部门要对学校安全、防火等工作进行例行检查,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加强安全保卫,采取防火、防盗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保卫部(处)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各有关部门要关注上级各部门信息平台,及时办理相关工作。

4.节假日期间学校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处理有关事宜。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处、保卫部(处)、净月校区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值班意识,妥善安排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后勤服务中心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和各项服务工作;后勤处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班车安排工作;为留校学生及值班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假期生活和学习环境,使全校师生共度愉快祥和的假日。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20193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