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十一”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0-09-03 供稿单位: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撰稿人: 摄影:人员机构 审核人: 浏览:128


各部门、各分院(部):

  为欢度中秋节、“十?一”国庆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0年中秋节、“十?一”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22日为法定假日。9月23日(星期四)与9月19日(星期日)、9月24日(星期五)与9月25日(星期六)串休、串课。9月19日、25日上班。
  2. “十?一”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10月2日、3日的公休日调至10月4日、5日,10月6日(星期三)与9月26日(星期日)、10月7日(星期四)与10月9日(星期六)串休、串课。9月26日、10月9日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1、除学校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串休,不准学生提前离校,中秋节学生务必在9月24日18点前返校、“十?一”国庆节学生务必在10月7日18点前返校,学生工作处要加强检查,做好登记与查寝工作,确保节后教学秩序正常。
  2、节前相关部门要对学校安全、防火等项工作进行例行检查,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加强安全保卫,采取防火、防盗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保卫处要落实好节日期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学生工作处、后勤处、保卫处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值班意识,安排好本部门值班工作。
  4、后勤处加强食堂、超市等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和价格稳定。做好节日期间班车安排。


  

二O一O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 中秋 十?一  放假  安排 


发:各部门、各分院(部)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学院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