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时间:2020-12-04 供稿单位: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撰稿人: 责任编辑: 摄影:学校办公室 审核人: 浏览:2422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

学生寒假自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至20212月28日(星期日),2月28日晚18:00前返校,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工放假时间

1)教工寒假自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20212月26日(星期五),1226日(星期六)、1227日(星期日)、2月27日(星期六)、2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发班车。

2)学校各岗位工勤人员(包括司机),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安排串休三周。

二、疫情防控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全校师生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允许前往国外,不允许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离开长春市、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的,需提前向所在单位及主管校领导申请,由教职工所在单位逐级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返回后要严格按照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有关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备、进行居家隔离或核酸检测。

三、有关工作要求

1.除学校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串休串课,学生不准提前离校,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做好登记与查寝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寒假前相关部门要对学校各项安全、防火等工作进行例行检查,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采取防火、防盗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安全处要落实好寒假期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后勤处要做好维修改造项目的质量监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3.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的相关工作安排,密切关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业务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处理。全校教职工要保持通讯畅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到学校上班。

4.寒假期间安排学校总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天8:30—15:30(白班),15:30—次日8:30(晚班),值班地点为总值班室(行政楼111室)。值班人员需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考勤。对于上级部门的信函、文件通知、电话等,要及时向值班校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校内发生的各种情况,据实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就餐时间除外),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值班人员不得请工勤人员(包括司机等)替班,不得擅自串班,如有变动须于12月2015:00前将调班申请报送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整,否则视为空岗。

5.寒假期间早班车发车时间为7:30,地点在长春大学东门;晚班车发车时间为15:40,终点为长春大学东门。

6.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安全处、净月校区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值班意识,安排好本部门寒假期间值班工作,并请于121015:00前将部门值班表电子版报送学校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姚迪,联系电话:15650761525,电子邮箱:315731518@qq.com)

7.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师生寒假期间自觉遵守省、市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祥和的假期。

  

附件:2021年寒假学校总值班安排表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2020年124日